(1)向幼儿园提供关于儿童的一切有用的资料,帮助教师了解儿童的发展水平和特点。
(2)帮助幼儿园开展教育活动。
(3)为园所工作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支持。
(4)参与园所的管理工作,为园所的发展出谋划策。
6.幼儿园与家庭相互配合的原则是:
(1)尊重家长和他们正确的育儿方式。①每个家庭都是不同的,他们有不同的需要和传统。②家长一般会欢迎并接受教师的建议,但是并不会改变太多。③教师应当把自己看作是家长教育孩子的资源和支持者。④教师可以提出建议,但是不要充当“裁判”的角色。⑤如果你不是家长,你就没有家长的亲身经历;如果你是家长,你只知如何抚养你的孩子。你不可能完全了解别的家长的经验和感受。⑥教师应当尊重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家长,包括那些打骂孩子的家长,都是在用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管教孩子。教师不能轻易地否认家长的教育方式。
(2)注重教师与家长及家长之间的相互作用。教师不仅要影响家长、干预家庭教育,而且要吸取家长的教育经验,听取家长的教育意见,与家长共同讨论问题,共同解决问题,共享教育成功的快乐。
(3)开拓家长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仅吸收、允许、鼓励家长参与园所的管理,而且使家长参与园所教育活动的开展和设计。要在行动上取得一致,在教育观念上相互尊重,在情感上相融。
7.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的形式,是指家长通过不同的形式,参与幼儿园的一些教育教学活动,协助教师的工作,以丰富幼儿的学习经验,达到家庭与幼儿园的相互配合和协调一致。
(1)园所内参与。园所内参与是指家长亲自到园所主持一些教学活动或者参与一些教育教学活动。
(2)园所外参与。园所外参与是指家长间接地协助配合园所进行教育,包括:协助幼儿搜集资料,配合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回答幼儿的提问;带领幼儿做实地观察,增加幼儿生活经验,等等。
(3)亲子活动。亲子活动是指家长直接参与到幼儿教育活动中。通过一些组织形式,使家长参与活动,了解园所的工作。增加家园互相了解的透明度,加强双向沟通。
8.以下四类家长较难以沟通:
(1)对孩子要求过高,急于求成的家长。教师一方面要肯定家长对于孩子教育的重视和关心,同时要多向他们解释幼儿的年龄特点,使家长了解过高、过急的要求是不符合婴幼儿心理发展特点的,对婴幼儿的发展有很大的危害,如可能使孩子胆怯,丧失自信心等。
(2)对儿童不太关心,认为交给老师就放心的家长。一些家长因为工作繁忙、家庭问题或者其他原因,很少在园所露面,以为把儿童交给园所就万事大吉了。教师要耐心向他们宣传家园共育的重要性,使家长知道自己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影响,切实担当起做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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