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对自己存在的察觉,即自己认识自己的一切,包括认识自己的生理状况、心理 特征以及自己与他们关系的认识。
26.表象:表象是经历过的事物在头脑中再现的形象。
27.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广义的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和教育;狭义的学前儿童的 家庭教育,则指的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主要是父母或其他长辈)对学前儿童进行的教 育和施加的影响。
28. 发现学习:发现学习是指教师为学生提供一定的材料,创设问题情境,引导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并解 决问题,从而使学生获得相应知识。
29. 教育行政诉讼:教育行政诉讼是指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法律救济,并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 诉讼救济活动。
30.形象记忆:形象记忆是指以感知过的事物形象为内容的记忆。
31.艺友制:艺友制是指学生(又称为艺友)与有经验的教师(称导师)交朋友,在实践中学习当教师, 边干边学,在实践中积累教学经验。
32.实验法:实验法是教师根据研究目的对某些条件加以控制,有计划地改变某种教育因素,从而考察 该因素与随之产生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一种研究方法。
33. 教师违法行为:教师违法行为即指教师出于故意或由于过失而侵害他人(主要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
34. 教育法规: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35. 程序教学:程序教学是指将学习材料重新组织成短小的框架内容,由易到难安排好幼儿学习的进程。
36.情绪:情绪是人对客观事物与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反映,或者说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人的需要而产生的体验。
37.思维: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间接和概括的反映。
38.遗传素质:主要包括机体的构造、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的特征等通过基因传递的生物特性。
39. 学习: 学习是个体在特定情境下由于练习和反复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比较持久的变 化
40. 教育法律权利:教育法律权利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教育法、教育法律规范享有的某种权能或 利益, 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做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 也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 的作为或不作为。
41.个体社会化:个体社会化是指个体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认识和掌握社会事物、社会标准的过程,通过 这个过程,个体得以独立地参加社会生活。
42.个性:个性是指一个人的整体心理面貌,即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各种心理特征的总和。
43.教育目标:教育目标是人们预期的教育结果,是教育者在教育活动开始之前就已在头脑中观念地存在的教育结果。
44. 不作为侵权行为:不作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不作为致人损害的行为。
45.幼儿常规:幼儿常规是指幼儿园日常生活和活动的规则, 具体是指幼儿园对于幼儿什么时候应进行什 么活动、活动中应遵守什么要求,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做,活动要采取什么方 式等方面的要求。
46.游戏:游戏是一种主动、自愿、愉快、假想的社会性活动,是学前儿童获得知识的最有效手段。
47.关键期:关键期是指儿童在某个时期最容易学习某种知识技能或形成某种心理特征,但过了这个 时期,发展的障碍就难以弥补的时期。
48. 有意义学习:有意义学习是指将符号所代表的新知识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适当观念建立起非人 为的和实质性的联系。
49. 治疗模式:治疗模式是指针对儿童某一方面能力缺陷,给予针对性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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