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的评价方法幼儿园教育评价的功能界定为:"是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促进每一个幼儿发展,提高能够的需要手段.。"评价过程,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审视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对幼儿教学进行评价具有四个功能:
(1)促进每一个幼儿的发展,(2)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幼儿教学功能的实效性,(3)促进幼儿音乐课程本身的发展。
(一)从评价性质上分为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量化评价就是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把学生以及学生的学习情况,通过观察,客观的记录下来,形成的一些数据和量表,并进行分析。原因在于,这种运用分析的方法对幼儿及其表现难题可以通过进行分解和量化的方法,虽然对幼儿发展领域的简单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性的方法来解决,但是这种评价方法没有把幼儿的整体发展作为关照对象,而幼儿的发展更多是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问题,例如幼儿的兴趣、需要、情感、价值、社会性等复杂的、难以量化的一些复杂问题紧靠实证主义的定量方法必然是无法解决的。
质性评价,强调的时评价者和被评价者的积极参加与和互动,而且评价者必须用多种视角和多种观点,用文字描述的方式,记录和分析个人的行为意义和独特体验。这种质的研究关注过程而不关注结果,不以知识获得多少为标准,是一种动态而非静态的评价方法。在质性评价中,教师只有理解了幼儿的思想、感情、价值观和知觉规则,才可能理解幼儿具体外显的行为。在评价过程中,教师更多地是一个倾听者、发现者、互动者。评价者只能通过"质"的方法通过与幼儿进行长期的交往与倾听,才能获得幼儿真实而完整、丰富而不断变化的个人话语,从而更准确地把握幼儿的个人意义建构,走进幼儿真实的价值世界,并最终促进幼儿主动而持续的成长与发展。
(二)从评价方式上分,评价又可分为"随机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随即性评价"是融汇与整个音乐活动之中,根据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幼儿的反应进行评价。它的适用范围不仅对教学过程还针对幼儿的学习态度和情感。随机性评价不是音乐活动结束的时候进行的,而是和整个活动过程有机地融为一体,随时捕捉和分析幼儿在活动过程中的一个个片段,对活动中的幼儿的反应随时予以鼓励和纠正,同时也对教学活动进行适应性的调整。
"终结性评价"用于评价与骄傲是所设置的教学任务、课程目标密切相关。终结性评价的优点在于可以帮助幼儿在活动结束的时候再一次回顾所学习的内容,但不足之处是过于简单地处理了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对幼儿的最新发展区做出反应。
(三)从评价者的角度上分,可以把评价分为自我和同伴评价在幼儿园音乐教学中,这两种情况通常有助于教师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别是对于缺乏经验的新教师,具有良好自我反省的习惯和获得他人的教育经验,能更快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幼儿音乐教学评价应关注幼儿一生的可持续发展而非一时的表现,应全方位地关注整个教学活动所涉及的各种要素的协调分配而非某一方面的体现。这要求评价主体在对幼儿音乐教学进行评价时,应注意方法的多元化,而不能仅用一种方法来进行评价。首先,对幼儿音乐教学评价的方法可以采用观察记录法,通过平时的事件观察(幼儿在日常生活中用音乐表现自己的情感)、时间观察(定期观察幼儿在音乐方面的表现)、随即观察(根据自身时间的调整随即抽查幼儿的音乐表现)等,将收集的资料与同行或专家交流讨论,解读幼儿的音乐行为能力,科学地判断幼儿音乐潜能的个体差异因人制宜地制定出在每个幼儿"最近发展区"内的音乐发展计划,让每个幼儿都能在自己的原有水品上有所发展。其次,对幼儿音乐教学进行评价时,主张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例如同行可能更多的是从活动是否符合幼儿教育教学的规律的角度区评价;而幼儿心理专家则可能更多的从活动目标的确定、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实施是否符合幼儿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的角度去评价;家长则可能更多的时从关注幼儿的发展变化的角度去评价。可以激发教师的创新创新意识和能力,提升教师的教育实践智慧。如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绝对和相对评价相结合,诊断性、形成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等,体现出评价的个性、差异和异质性。
三、音乐教学评价的内容应全面多样它主要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凡是具有教育意义和价值的结果,无论是否与预定目标相符合,都应该得到肯定和支持。其次,应该关注教师、幼儿与各文本的"对话",主要是与环境、材料、教材等客观文本的交互作用。因此,不仅要关注幼儿的个性化发展变化,还要注重教师对文本独特并富有创造性的展现,关注教师、幼儿在与各种文本的"对话"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共鸣。再者,评价的主体不仅要关注活动内容的选择是否符合真、善、美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应关注教师的教学观是否正确、科学以及活动开展后的相关内容在幼儿实际生活中是否适用,是否有利于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协调发展。因此,评价的主体在对幼儿音乐教学进行评价时,评价的内容应全面,不应只关注一方面是否达成,防止导致评价目的的负向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