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浅谈幼儿园的分享教育(2)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3年05月10日 09:35:43

  人们常说:"一个快乐,与人分享会成为两个快乐;一个痛苦,与人分享就成为半个痛苦。"与人分享是一种优秀的品质。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在生活的各个领域中越来越需要人们具备与人分享的品质。如今的孩子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是家庭中众多成人关怀、照顾的唯一对象。长辈对孩子的过多保护、迁就,与同伴间交往的明显减少,均不利于幼儿的社会化,也为幼儿"独占""独享"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因此,教幼儿学会"分享",让他们心中有他人,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与人之间的良性交往,推动着社会的前进,在当今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有了更新的内容,除了要求智商,更要求情商,其中与周围人的关系处理能力,是它的重要指标。而分享是其中的一个品质,分享表现了幼儿的一种亲社会行为,这种行为品质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从小培养。俗话说:"三岁看到老",此阶段的孩子涉世不深,他们的想法还很单纯、美好,他们还是一张白纸,如何留下最美的一笔,让他们受益一生,这是我们老师和家长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我们所采取的每一步骤都应和家长共同探讨、商榷,争取家长的认同和配合,不然两种不同的教育观会让幼儿显得无所适从,甚至引起冲突,这将非常不利于幼儿的成长。"分享"不仅仅属于社会教育,也是心理健康教育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它是幼儿心理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享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对幼儿健康心理的形成意义重大。所以,从小培养孩子的分享行为是十分必要的,它有利于健全人格和良好人际关系的发展。

  二、幼儿园分享教育的现状及成因(一)现状从调查研究看,3-6岁的儿童虽然随年龄增长,分享意识有所发展,但整体来看,现状不容乐观。幼儿不论是对食物、玩具还是奖品等物品的分享人数都不超过50%,即使到了6岁时也是如此。在分享的人群中,幼儿的分享也多倾向于感觉分享(即只是给别人看、听、嗅、摸等),实质性的分享(即完全以利他为目的的分享)很少。同时,分享给别人的动机也多是自利的,如玩具给别人分享多有炫耀之意;还有幼儿说"我给他玩具玩他才给我玩具玩""我给他糖吃是我怕我的牙吃坏了""我觉得这个糖不好吃"等等。利他的动机也有,但比较少。分享是人们在积极的社会交往中经常采用的一种行为。现分享行为是幼儿成长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但现实生活中的幼儿很"自私",不愿意与人分享。幼儿的分享行为是后天形成的,其中教师的教育与家长的引导是很重要的,他可以促进幼儿的心理健康地发展 。分享行为的发展是幼儿社会行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幼儿分享行为的发展,是幼儿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形成健康个性的基础。与人分享不是幼儿自发的,而是由老师或者孩子周围的人教给孩子怎样去做,久而久之才形成的。一些老师迫于维持生活保住工作、迎合幼儿家长、避免和家长争吵,对幼儿娇惯、宠让,对于孩子霸道、任性的行为视而不见,这在无形中助长了幼儿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幼儿的霸道、任性、自私的坏脾气奠定基础。但是这类教师病并非全部,很多老师在爱孩子的同时,依旧对孩子有严格的要求,对每一个幼儿都一视同仁,严格要求每一位幼儿。但是 幼儿 的分享观念没有形成, 对分享无法全面了解,缺乏分享技能,需要家长的配合。 然而家长往往较为疼爱自己的孩子,视孩子为"小公主",在家里,家长不能以幼儿园的纪律要求来约束孩子,造成孩子幼儿园与家庭中的表现大不一样的后果。影响分享行为的因素有两个。1、家庭因素,2、孩子自身的心理因素。在家庭因素方面,家庭生活的核心化、小型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儿童生活环境的优化,但没有与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的经验及互爱互让的经验和相应的训练。孩子自身的心理因素方面,幼儿期的孩子,尤其是幼儿园的孩子,他们正处在身体、才智迅速增长的时期。随着他们的体力、活动范围和活动量的增加,他们的好奇心、求知欲日益增强,对新鲜事物很敏感,但道德认识水平和道德感还处于较低阶级。

  (二)成因1、分享意识不强幼儿园的集体教育让幼儿有机会与同龄人游戏与交流,促进其社会化的萌芽。小班幼儿缺乏集体生活的经验,很多幼儿不知道与人分享,共同努力。调查显示幼儿不懂得去体察别人的心情和情绪,他们生活中的道德行为完全受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特点的制约。所以,当看到别的幼儿渴望得到分享物时毫无感觉,无动于衷,甚至当有人提醒说"你看,别人没有心里多难受啊"时,有的孩子竟说"他难受他如的"或"这是我的,他要,叫他妈妈买"。在晨间建构活动中,有的幼儿把一大堆积木揽在自己面前,一个人玩;有的幼儿手里抓着一大把,自己不玩,别人也不能碰一下。

  2、言行表现不一新纲要指出:"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皆在促进幼儿生理、心理、智力和谐发展,为幼儿的一生奠定良好的生活和物质基础。"幼儿入园后,逐渐适应幼儿园的集体生活,经过老师、家长的引导,已经初步具有了分享意识,但经常表现出乐意接受别人的东西,要求别人给自己分享,却不愿意将自己的东西给别人分享的行为。如在课间活动中,毛志函和叶泽政为争抢玩动物玩偶发生了争执。"这是我的玩偶,我的,不给你玩。"叶泽政大声的说着,当老师问他们:"小朋友带了玩具,应该怎样玩呢?""应该一起玩,一起分享,不能抢的,要坏掉的。"两人又同时回答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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