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育内容”,要“采取科研立项的办法,把研究过程和改革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高等师范院校加强学前教育的科研队伍,促使学前教育研究成果日益增加,对推进幼儿教育基层实践和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水平的提高起了明显的作用。例如,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增加了一处博士生培养点(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了幼教特教学院幼教系和幼儿教育研究所。高等师范院校主持的全国教育科研规划的科研项目在“九五”期间的9项研究中有5项,占55.5%,较“七五”期间的33.3%有明显增加。
1996年1月25日,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同年1月26日,又颁发《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将全国幼儿园园长轮训一遍”。
以提高教师素质为主题的科学研究在“九五”时期受到了更多的重视。中央教科所幼教室主持的“提高幼儿园教师素质的研究和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主持的“幼师互动研究”均系“九五”全国科研规划国家教委级的有关教师素质提高的课题。上海教育科研市级课题“对八位优秀幼儿园教师教育行为的研究”,通过对优秀教师经验的提炼,达到了提高教师素质的目的。
通过职前和在职培训,幼教师资水平进一步提高。1996年,全国幼儿师范学校在校生达到8.43万人(1989年为3,65万人)。1981年,全国43万名幼儿园教师中,文化业务水平为中等师范和高中毕业者占教师总数的35.5%;到了1996年,全国96.2万名幼儿园教师中,中等师范、职业高中毕业以上者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58.8%,已经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12.55%。此外还有5070名高等师范毕业的幼儿园教师,占幼儿园教师总数的5.3%。1996年国家教委提出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后,各地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四、通过多种途径,推动世界儿童事业发展
改革开放政策,将中国幼教界推向了世界。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幼教界经常参加国际合作幼教研究项目,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参加国际会议等。90年代以后,则更加注意此类行动对世界儿童发展事业的推动作用。
1993年5月18日至22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家教委联合举办“幼儿的教育发展——向90年代挑战国际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澳大利亚、美国、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代表共200余人。
1996年4月23日至25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了国家教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主办的中国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研讨会。会上,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副主席汉姆伯格介绍了《公约》精神。国家教委法规司副司长李连宁作了《中国儿童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的报告。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幼教处处长朱慕菊以《幼儿受教育权利的保护与国家政策》为题作了讲话,指出“中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政策始终围绕着为更多的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机会这一核心”进行。另有高等师范院校教师和教育科研机构研究人员作了有关报告。
五、目标明确、信心满怀地迎接21世纪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1998年12月24日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指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抓起,要用科学的方法启迪和开发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与求知的欲望”。《行动计划》激励幼教工作者以创造性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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