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节拍、节奏的认识
节奏是音乐的灵魂,音乐的表现力之所以无比丰富是因为节奏起着关键的作用, 初学者要先从掌握正确的节拍做起。掌握正确的节拍也包括休止符。休止符在音乐中绝不是可以休息、中断下来的意思,它也是节奏最重要的一部分,这样的概念要在孩子初学时就应该建立起来。在初学时, 要利用呼吸训练培养全音符、四分音符、二分音符的分句,就像读书时的文字一样,有句、有段、有章,一开始接触音乐就要让孩子养成呼吸、分句的好习惯,做好每一句的开始,如用说悄悄话,闻花香的方法教会孩子们正确的呼吸后软起,唱不同节拍、节奏的小练声曲,自然而然的培养孩子们的音乐感觉,乐感一定要从开始学习就着手。
(五)大声诵读歌词
正确的模唱训练一年后,儿童能做到跟着钢琴的音乐准确唱出音高,找出音高位置了,那么,就可以在适合儿童的音域位置在某个音高上,按歌曲的节奏朗读歌词, 直到完全将歌词熟记后在加入旋律,完整歌唱。读谱、唱谱、诵读歌词,即可以训练孩子的音准,也可以训练听学,同时帮助孩子开发语言潜能,有语言障碍的儿童(如口吃)或吐字不清晰儿童,一段时间训练后都会大大改善,因为音乐有助语言发展。对于在音乐听觉上有困难的孩子我们更要耐心,每个人的音准概念有天生的成分,但是经过训练也可以达到正确的音准。
二、针对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训练
(一)儿童发声器官的生理特征
儿童发声器官包括呼吸器官,发音器官、共鸣器官和咬字吐字器官。呼吸器官即"源"动力,是由口、鼻、咽喉、气管、支气管、肺脏以及胸腔、膈肌(又称横膈膜)、腹肌等组成。歌唱时吸气动作很快,呼气动作很慢。一首歌曲的演唱全靠吸气、呼气肌肉群的坚强和灵活的运动完成。发音器官,即发出声音的器官。它包括喉头、声带。吸气时两片声带分离,声门开启。发声时,两声带靠拢闭合成细裂状。不发声时,声带前端维持相连,而后端分开,两片声带成三角形,使气息顺利通过。声带的运作大部分是靠声带附近的喉内肌的相互牵引而成。共鸣器官主要有胸腔、口腔和头腔三大共鸣腔体,由于音高的不同,使用这些共鸣腔的比例是有所不同的。正确、合理地运用好这些共鸣腔体,并相互协调配合好,才能获得圆润、悦耳、丰满、动听的歌声。咬字吐字器官(即语言器官)包括唇、舌、牙齿和上腭等。歌唱时,咬字、吐字器官各组成部分的动作比平时说话要更加敏捷而夸张。敏捷是为了使咬字准确清晰,夸张是为了使美化的元音或韵母通畅地引长发挥。语言器官是我们在吐字咬字时的物质基础,也是我们学习吐字咬字时出声、引长和归韵的重要器官。幼儿期(四岁- 六岁),他们的喉头和声带是成人的一半或不到一半,胸腔很小,呼吸较浅,多用头腔共鸣,因此发声时听起来声音响亮、甜美而透明,稚嫩的嗓音就如同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到了学龄初期(六、七岁- 十一、十二岁)稚嫩的幼童声音逐渐消失。这个阶段的儿童,男女孩咽喉区大小是类似的,高低音域也没有很大的改变,喉腔较窄,声门窄而短,声带短小而柔弱、细薄、不够坚韧,因此声调较成人高,声音稚嫩清脆、明亮。
(二)儿童的音色特点
儿童音色可分为三个阶段:
1、初期童声音色特点:2 岁~ 5 岁,也称为幼声,其声音单薄,气息短浅。2、中期童声音色特点:6 岁~ 10 岁,音域一般在是童声的最佳歌唱时期。其音色清脆、明亮,最富有特色。3、晚期童声音色特点:11 岁~ 12 岁(未变声)
是童声歌唱较为成熟的时期,嗓音变得相对结实有力。经过正规训练的少儿音域能达到两个八度(a--a2)。
(三)儿童的心理特征
幼儿时期,感知觉、听觉、语言已经建立。记忆范围和记忆广度有所增长,无意识记忆占主导地位,到5-6 岁,有意识记忆突然发展。想象力丰富,情绪的自控能力逐渐增长。对周围事物充满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注意力不容易集中,容易被新鲜事物所吸引,兴趣容易转移,意志力不够强,好奇、好玩、好动、好胜是他们的普遍特征。到了学龄初期,儿童大脑结构和机能得发展,神经系统已进一步完善,是增长知识的重要阶段。感知觉进一步发展。无意识占主导地位,有意识进一步发展。具有具体的形象记忆,抽象记忆逐渐增长。思维方式由具体的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转化。具有荣誉感和羞耻感。情绪的表达由外显转到内隐。
(四)儿童音乐心理特征
幼儿时期,可以将歌曲的片段进行模仿唱,能感知节奏。5、6 岁,能理解和分辨音的长短、强弱、速度的快慢。各种美好动听的音乐旋律会激起他们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因此,他们会用直接唱歌的方式表达对音乐的理解,所以说"儿童好歌"。学龄初期(7-12 岁未变声前),随着音乐课的开展,唱歌成为了一种学习活动,对旋律、节奏、歌词有意识学习。7-9 岁的儿童正处在"写实阶段"的高峰,对音乐可以用像和不像来评价;音乐心理学家爱德华- 戈登(gordon)认为:音乐才能的发展大概在九岁时达到平衡。现代音乐教育特别强调早期音乐教育的重要性,是因为在早期培养的音乐技能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中后期教育所无法超越的。9-13 岁,逐步学会以审美的态度来对待艺术作品,并形成对风格、表现性等审美特征的知觉敏感性。舒特- 戴森和加布里埃尔论述了这一时期音乐能力发展的年龄阶段特征:7-8 岁,有鉴赏协和音与不协和音的能力;8-9 岁,在歌唱和演奏乐器时,节奏感比过去好一些;9-10 岁,节奏、旋律的记忆改善了,逐步具有旋律感。能感受两声部旋律;10-11 岁,和声观念建立,对音乐的优美特征已有一定程度的感知和判断能力。美国道罗西- 麦克唐(Dorothy-Mcdonald)在《儿童早期音乐教育》一文中指出:在9 岁以后,像最基本的节奏技能,如保持一个稳定的节拍等,是不能有实质型的改变和提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