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中韩幼儿教育对比浅析(4)

妈咪爱婴网 www.baby611.com 2012年11月20日 09:56:15

  顺其性情,激发兴趣。

  在中国传统幼儿教育中,有不少教育家深刻认识到,必须适应幼儿的身心特点,顺其性情,反对束缚、压制幼儿个性。王阳明指出:“近世之训蒙稚者,曰惟督以句读课仿,责其检束,而不知导之以礼;求其聪明,而不知养之以善。鞭挞绳缚,待若拘囚。”采用违天性、逆性情的做法,“盖驱之恶而求其为善”,结果是与教育者主观愿望相反,“偷薄庸劣,日趋下流”。他认为:“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萎。”他主张幼儿教育最有效的方式是“诱之以诗歌”。“今教童子,惟当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其栽培涵养之方,则宜诱之以诗歌,以发其志意;导之习礼,以肃其威仪;讽文读书,以开其智觉。”他强调幼儿教育必须使他们“趋向鼓舞”,“心中喜悦”。“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心中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譬之时雨春风,沾被卉木,莫不萌动发越,自然日长月化。若冰霜剥落,则生意萧条,日就槁萎。”诗歌、故事、舞蹈、游戏、旅行是幼儿教育的最好形式。林之望在《养蒙全鉴序》中说,“以童子之典教童子”,不仅“易记”,而且“易生其感发之心”,以产生共鸣,兴趣盎然。王筠还提出,为了维护幼儿的学习兴趣,应有劳有逸,注意调节:“小儿无常精神,必须使有空闲。”

  量资循序,随其分限所及。

  幼儿教育必须适应儿童年龄增长为根据的生理、心理特点,同时必须遵循学习内容自身的客观规律。量资循序,随其分限所及,正是这一客观规律的体现。孔子讲“欲速则不达”,孟子早就批评过“揠苗助长”的愚蠢做法。朱熹曾指出:“教小儿,只说个义理大概,只眼前事。或以洒扫,应对之类作段子,亦可。”唐彪《教女遗规》指出:“子弟幼时,当教之以礼。礼不在精微,止在粗浅。”王筠《教童子法》指出:“学字亦不可早。小儿手小骨弱,难教以拔蹬法,八九岁不晚。”崔学古在《幼训》中专写“量资循序”一节,指出:“为师父者,不量子弟之资禀,不顾学向之生熟,而惟欲速以求成。不知功夫有序,何可一旦助长?故昔谓教子弟不必躐等,当知循序;不必性急于一时,而在操功于悠久。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毫不放空,亦不逼迫。优而游之,使自得之。自然慧性日开,生机日活。”

  王阳明对此更有精辟的论述。他说:“与人论学,亦须随人分限所及。如树有这些萌芽,只把这些水去灌溉,萌芽再长,便又加水,自拱把以至合抱,灌溉之功,皆是随其其分限所及。若些小萌芽,有一桶水在,尽要倾上,便侵坏他了。”“凡授书,不在徒多,但贵精熟,量其资禀,能二百字者止可授以一百字,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这是很值得引起重视的。

  保教并重。

  在幼儿教育中,开发心智固然重要,但身体健康更为重要。关注幼儿身体健康,成为中国传统幼儿教育的宝贵经验,也是一项有价值的教育原则。明代徐祯稷在《耻言》中记载:“富家得子而爱,咨于医曰:。‘若为婴勿病乎?’医曰:‘子曷不云,若为使勿病婴乎?’父爱子者多过,母爱子者多病。余饱余熜(过饱过暖),是生疾病,而能以义制食,婴病去半矣。”

  中国古代积累了许多婴幼儿保健的经验。①戒饱暖。父母往往担心子女饿着、冻着,这本是人之常情,但做得过分了,反而有碍孩子健康。元代张从政《儒门事亲》中以“过爱小儿反害小女”为题,批评一些人养育幼子,盛夏之时,还用棉袄兜肚;天稍转冷,即将幼子封闭于密室,生起炉子烧热炕,唯恐寒气袭入;饮食则不管孩子肠胃,一听啼哭即喂乳,使之肠满肚圆,“此二者乃百病之源也”。古人历来强调“抚育子女,切戒饱暖”,“若要小儿安,常带三分饥和寒”。唐彪在《教女遗规》中说:“乳饮须有节,日不过三次,夜惟鸡将鸣,饮一次。衣用稀布,宁薄勿厚。”《礼记·曲礼》中也主张“童子不衣裘裳”。另外,过饱过暖还容易使儿童从小滋长奢侈之心,不利成长。所以戒饱暖是寓保教精神于一体的原则。②节嗜食。幼儿常有偏食、嗜食的习惯,这对孩子健康发育极为不利。徐春甫在《古今医统·婴幼论》中指出:“大抵爱子之偏,无出于母所嗜之食任其饱,足以致所伤。”元代朱震享在《格致余论·慈幼论》中主张幼儿饮食以清淡为宜。他认为,儿童“血气俱盛,食物易消,故食无时。然肠胃尚脆而窄,若稠粘干硬,酸咸甜辣,一切鱼肉、木果、湿面、烧炙、煨炒,但是发热难化之物,皆宜禁绝,只与干柿、熟菜、白粥,非惟无病,且不纵口,可以养德。此外,生栗味咸,干柿性凉,可以为养阴之助。然栗大补、柿大涩,俱为难化,亦宜少与”。这些有关饮食控制的主张,不只出于幼儿健康的考虑,而是试图借此来培养孩子清心寡欲的生活习惯,从而达到涵养道德的目的。不过,应当提出,这里所说限制儿童食用和鼓励儿童食用的食品,未必科学,必须用现代幼儿营养学加以验证。③任啼哭。啼哭是婴幼儿表达感情和需要的主要方式之一。张从政在《儒门事亲》中指出:“夫小儿初生,别无伎俩,惟善号泣为强。”父母疼爱子女,一见孩子啼哭不止,便大为不忍,百般抚慰,以致无不满足其要求,久而久之,啼哭就成为孩子要挟、制服父母的有效手段。古人强调不要因幼儿啼哭而满足其无理要求,成为一条重要教育原则。古人认为啼哭不仅对儿童无害,而且还有利于健康。啼哭可以清火泄热,是中医的传统观点。张从政说:“号哭者,乃小儿所以泄气之热也。”唐彪在《教女遗训》中指出:“小儿初生,勿勤抱持,裹而置之,任其啼哭可也。”当然也应注意,婴幼儿啼哭不止,可能是身体不适,以至生病所致,父母宜细细观察。④绝惊扰。避免外界异物、怪声惊吓儿童。万全《育婴家秘》中说:“小儿神气衰弱,忽见非常之物,忽见未识之人;或闻鸡鸣犬吠,或间牛马禽兽,嬉戏惊吓;或闻人之叫呼,雷霆、锐爆之声,未有不惊动者,皆成客忤惊痫之病。”此外,父母切不可逞一时之兴,或因一时之需而有意恫吓儿童。万全认为:“凡小儿嬉戏,不可妄指他物作虫作蛇。小儿啼哭,不可令装扮欺诈,以止其啼,使神志昏乱。”徐春甫在《古今医统·婴幼论》中强调,不要猛然将小儿高举或放倒,这时小儿表面虽在强笑,内心则受到惊骇,会造成今后不良性格,乃至酿成疾患。这些多为经验之谈,有无科学根据,也当认真验证,教育者对此理应慎重,不可掉以轻心。⑤避险物。幼儿生性好动,富有好奇心,不知识别和躲避险物、险情。因此在幼儿生活环境中尽可能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伤害事故发生,至关重要。《小儿语》中强调幼儿忌讳接近“水火剪刀,高下跌磕”。万全在《育婴家秘》中也指出:“小儿玩弄嬉戏,常在目前之物,不可去之。但勿使之弄刀剑、衔铜钱、近水火,见鬼神耳。”这些经验和善意提醒确有价值。避免幼儿伤害事故发生确是一条重要的教育原则。有趣的是,有人还注意到另一种事实。张从政在《儒门事亲》中说:“富贵之家衣食有余,生子常夭;贫贱家衣食不足,生子常坚。”他分析说:“贫家之育子虽薄于富家,其成全小儿,反出富家之右。其暗含育子之理者,有四焉:薄衣、淡食、少欲、寡怒,一也。无财少药,其病自痊,不为庸医热药所攻,二也。在母腹中,其母作劳,气血动用,形得充实,三也。母既作劳,多易生产(分娩),四也。”这种说法恐怕也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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